工训中心2013年人员经费分配方案
工训中心2013年人员经费分配方案
为了顺利做好工程训练中心2013年终人员经费分配工作,经2013年12月12日第八次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中心年终人员经费分配方案,在广泛征求中心全体职工意见基础上,作了适当修改,并经中心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中心年终人员经费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分配方案。
总体经费的分配按照“人员分类、部门切块、基层分配、中心调节”的思路进行。人员分类就是将承担管理为主的人员和一线教学人员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分开考虑,部门切块就是以各部门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为基础,兼顾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各部门经费进行切块,基层分配就是各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对自己所切经费进行分配,中心调节就是由中心留出一块经费统一对教学工作量以外的因素进行调节,如各类奖励、职称补贴、涉及中心发展的任务、专项任务及其他工作。
二、经费分配方案
1.经费总额的15%由中心掌握,用于进行各项教学工作量以外的因素进行调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项工作量补贴;
2)年度评优评先;
3)教学一线教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补贴;
4)安全工作奖励;
5)各类兼职工作及各部负责人教学工作补贴;
6)承担中心设备维修工作补贴;
7)返聘及临时工不参与所在部门分配,由各部门统计上报其完成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情况,由中心确定其分配结果;
8)赵国兵参照行政人员,按照0.5系数补贴管理工作量;
9)如有剩余经费,由中心根据总体分配情况进行适当调节。
上述费用的分配由党政联席会议具体决定。
2.经费总额的85%用于基本分配(不含中心领导及赣江厂职工)。具体分配如下:
1)按照人员分类原则,行政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中心人均分配数额为基数,参照机关酬金相应人员系数进行分配;
2)夏令飞、张凯岑均为中心人员编制,按行政人员进行分配,不得参与赣江厂年终分配;
3)扣除上述人员分配金额后的剩余部分,按照部门切块原则分配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基层分配,并报中心批准。部门切块时综合考虑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其中40%部分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分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算履行了岗位职责);其余60%根据核算的各部门教学工作量进行分配(其中教师教学人天数按90%计,学生实习人天数按10%计,扣除不参与部门分配的人员工作量)。
三、各部门分配办法
各部门可参照中心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本部门人员经费进行分配。已由中心进行分配的各部门负责人不再参与本部门人员经费分配。
四、进度要求
12月12日:拿出初步方案。
12月18日:完成初步方案征求意见。
12月20日: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由中心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方案的修改,并负责实施。
12月23日:1. 各部门拿出本部门职工的分配结果,由中心办汇总;
2. 召开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并上报人事处存案。
12月23日-25日:分配结果在中心公告栏公示。
12月25日:由学校统一发放人员经费。
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办公室,具体调整和组织实施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
工程训练中心
2013年12月23日